全国玻璃球生产企业共有26个企业,产地主要集中于四川、河北、山东省。生产中碱球有21个企业,无碱球有11个企业,年总产量约为26.1万吨,其中中碱球年产量为14.5万吨,无碱球年产量为11.6万吨。在全国玻璃纤维行业中占据40%以上的产量。玻璃球是玻璃纤维工业生产的基本原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玻璃纤维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终还会影响玻璃纤维制品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它与行业的经济效率密切相关,被广大玻璃纤维企业所重视。
目前玻璃纤维生产有两种方式,池窑法和坩埚法。池窑法是将天然的矿石经粉碎与化工原料,按一定配比后投入窑炉,经高温熔化后,通过高速旋转的拉丝机,被拉制成玻璃纤维原丝。而我国的玻璃纤维生产绝大部分仍采用五、六十年代的坩埚法生产。即将矿石经粉碎与化工原料,按一定配比投入窑炉,在高温熔化和澄清剂、助熔剂作用下形成玻璃液,经喂液池、制球机后生产出一定规格的玻璃球。玻璃球经清洗加入代铂坩埚中,在高温下二次熔化,通过铂铑漏板最终被拉制成玻璃纤维原丝。玻璃纤维的拉丝成型是一个连续过程,它对玻璃球的物理、化学性能要求很高。当玻璃球的物理、化学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就会破坏拉丝作业的连续和稳定性,使得玻璃纤维成品率下降,严重时会造成无法拉丝。
鉴于上述情况,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厅行业[2002]73号文下达了玻璃纤维工业用玻璃球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制订任务。要求把JC 557―1994《无碱玻璃球》、JC 583―1995《中碱玻璃球》、JC 719―1990(1996)《耐碱玻璃球》、JC/T337―1983(1996)《玻璃球二次冒泡温度试验方法》和JC/T338―1983(1996)《玻璃球均匀性试验方法-油浸投影法》五个标准合并修订。
二、本标准的制定主导思想
1与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
2玻璃球作为玻璃纤维生产的原料必须与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的要求相匹配,以满足玻璃纤维生产的需要是首先考虑的原则。
3符合玻璃球生产企业实际,推动玻璃球生产企业技术进步。
三、工作的简要过程
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接到起草工作任务后,立即组织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并着手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收集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
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资料和技术文件,特别针对广大玻璃球生产企业提出的增加玻璃球化学成分的技术要求。标准起草工作组积极与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相关单位沟通,查阅了国家“七五”攻关项目:“低硼无碱电绝缘玻璃纤维成分”、“低硼无碱玻璃纤维工业性试验” 等技术资料。
(二)对生产企业和用户进行调研
对玻璃球生产企业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发函至各企业和有关单位,征求他们对标准制定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自贡市贡井玻纤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玻璃纤维二厂、泸州天兴玻纤公司、郑州希凯建材有限公司、秦皇岛方圆建材有限公司、成都巨峰玻璃有限公司、陕西玻璃纤维总厂等单位给予了本标准制定工作的极大支持,积极参与标准的制订工作。
标准起草工作组还积极与玻璃纤维生产企业进行联系,听取他们对标准的意见,走访了相关企业单位,他们都对标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收集样本,进行试验验证工作
为了更好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定值,起草小组对2001、2002年全国玻璃球型式抽样检验样品进行了大量的试验验证,统计了近年来玻璃球外观质量、二次冒泡温度、均匀性和玻璃球中As2O3的含量等性能指标的分布情况,从而确定了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提出了标准送审稿。
四、国外同类标准情况说明
我国玻璃纤维工业是在前苏联的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90年代以前的生产工艺基本上用坩埚法生产玻璃球再进行二次熔化生产玻璃纤维,特别是代铂炉的推广应用,使我国玻璃纤维行业有其自身的独创性。我国玻璃纤维工业用的原料-玻璃球分为中碱、无碱和耐碱成分三大类,其中中碱5号成分是我国自行研究开发的成分,虽与国外的C玻璃成分相近,但成分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无碱1号成分是套用了前苏联的含R2O小于2%无碱玻璃成分,然后经大量研发试验改为现行的无碱1号成分。由于国外玻璃纤维生产工艺90%以上采用的是池窑生产工艺,因此没有查到相关的国际标准作为本标准制定的参考依据。
五、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1关于标准名称和代号
标准的名称反映了标准所覆盖的产品,任务下达时的项目名称为“玻璃纤维工业用玻璃球”,因此本标准包含了中碱玻璃球、无碱玻璃球、耐碱玻璃球三类产品。
GB/ T4202-2001《玻璃纤维产品代号》标准中没有对玻璃球产品进行相应的规定,考虑到企业在生产和交付过程中,由于具体的化学成分较多,为了便于管理和应用,本标准规定了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