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淼报道:对节能材料的严格检测、对工程的验收、把好监督检查关,对于把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锦州市建委在这几个方面严格把关,有效地保证了节能标准的落实。
据了解,锦州市建委对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节能保温材料部品,进行严格检测,凡是不合格的保温材料部品或伪劣产品,一律不准使用。从2000年开始至今,先后购进塑钢窗检测设备和导热系数测定仪、氧指数测定仪、热量温度表、超声波流量计等检测仪器设备,对保温材料(主要是苯板)和塑钢窗进行检测,并严格执行“三方见证”制度,认真把住材料和部品的进场关。目前他们正积极准备发展到现场墙体实测,以满足建筑节能的需要。
他们对于节能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也严格把关。凡是建设单位对节能保温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或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都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另外,锦州市建委也加强经常性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每年要把建筑节能作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专项内容进行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并将监督检查和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对各县(市)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
来源 [ 辽西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