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7日13时42分,新疆乌鲁木齐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米东区羊毛工路口一彩钢板厂房发生火灾,报警人称厂房面积大概在2000平方米,过火面积300平方米左右;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南湖北路中队3辆消防车,10名指战员,赶赴火灾现场处置。
14时05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厂房浓烟滚滚,火势处于发展阶段,情况十分危急,如不及时进行扑救,火势将会蔓延到旁边厂房,后果不堪设想。消防官兵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侦察。经侦查发现位于厂房外墙彩钢板起火,过火面积大约300平方米左右。指挥员果断下达作战命令:灭火攻坚一组出两支水枪从进行压制和灭火,灭火攻坚二组出一支水枪在彩钢板房侧面阻止火势防止蔓延,后方车辆给前方车辆做好供水,保证灭火用水。
14时35分明火被彻底扑灭,消防官兵对厂房进行彻底检查,经检查确认无复燃现象后将现场移交现场公安民警及负责人,消防官兵收整器材安全返回驻地。
目前,事故的具体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疆乌鲁木齐一彩钢板厂房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