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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廉租房外墙保温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13-08-23 阅读:3120
  

宁城县廉租房24-26号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挤塑板、保温颗粒。该采购项目已于2013年6月27日发布了公告。根据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赤建发科字【2013】1号)文件精神,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同意后,将原采购的《挤塑板、保温颗粒》变更为《EPS模块》,现发布变更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县廉租房24-26号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2013]HW第085号
项目编号:NZC2013-GH041
2、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名 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EPS模块
495立方米
 
396,000.00
合计
   
396,000.00
其他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之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全新正品。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采购单位: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采购预算:396,000.00元(含运输装卸费)
七、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8月2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受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八、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本采购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宁城县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书,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证,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复印件盖供应商单位红章), 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地点在宁城县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
九、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交入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领取标书后须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届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采购单位: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李晶明 遮 枫
电话(传真):0476-4255112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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