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酒泉支队监督检查人员深入辖区多家建筑工地积极开展建筑工程外墙保温专项治理活动,对在建工地的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针对在建工程建筑外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使用、施工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深入在建工地内部分别对各在建工地的消防设计图纸中选用的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使用通过达标保温材料;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防火隔离带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保管方式是否采取防火隔离等措施,防火重点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的内容,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监督检查人员还要求各施工现场负责人要使用合格的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因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引发火灾事故,并强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工程建设关系到民生,是消防安全重要工作之一。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不得擅自改变、降低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工程建设单位对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继续使用,严防失控漏管,同时,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将“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建设消防监督工作全过程,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工作准则,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施工严把消防安全质量关,切实确保了建筑工程外墙保温使用领域的消防安全。
酒泉消防支队切实做好外墙保温材料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