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获悉,2013年,新疆建筑节能取得的节能环保及经济效益显著,据测算,全年可形成节约标煤443.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179.53万吨、二氧化硫10.63万吨、烟尘15.51万吨的能力,产生经济效益约15.5亿元。
自治区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处长史正武介绍说,截至目前,新疆已建成新建节能建筑约3000万平方米,累计建成新建节能建筑约1.95亿平方米。同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工建设1260万平方米,竣工850万平方米,争取国家奖励资金25504万元,根据国家年初下达给新疆的任务,2013年新疆已经超额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目前,全区已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800万平方米,且所有项目整体情况良好,系统能效比均达1∶3左右,超过了国家1∶2.6的水准。特别是利用地下水通过板换直接用于夏季制冷技术,前期投资及运行费用都很低,且制冷效果好,该项目技术创新有望改变新疆夏季制冷的传统方式。
2013年新疆出台了《新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目前,已经建立了3个自治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开展了3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同时,新疆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和库尔勒市对159栋重点能耗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以及国家批准立项的新疆医科大学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得到了住建部的认可,额外获得了1000万元的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