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凡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将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此举意味着这些建筑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方面都会有硬性标准。
昨日,记者从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今后,凡由兰州市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为加快推进兰州市绿色建筑工作,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各设计单位、图审机构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规定,对兰州市所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保证项目在设计阶段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凡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不予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