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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力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火患综合治理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2014-01-23 阅读:2137
  

      针对部分地区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城中村”、“底店上铺”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高度聚集,屡禁不止的现实情况,近日,上海市政府认真总结浦东合庆、三林,普陀桃浦等9个重点区域隐患综合治理成功经验,专门制发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指导意见,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推进、消防指导、单位负责、群众自治”的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消除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
 
      完善组织架构。上海市专门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综合治理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与年度考核相挂钩,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实地督导1至2处重点区域,每月编发动态推广先进做法。17个区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建立联席会议、隐患抄告、联合执法、问效考核等机制,每半年综合评估区域消防形势,每季度开展分析总结,定期督导,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问责。相关街镇、居村委分级成立工作组,制定“一村一方案”、“一地块一目标”,每月组织研讨推进策略,牵头实施治理,按时上报推进情况。
 
      明确治理重点。在17个区县各选取1个街道(乡镇)作为市级重点区域,定期跟踪督办,并结合年度政府消防考核,每半年对督办区域实施验收。各区县政府结合地区整体发展需求,在每个街道(乡镇)选取不少于2处重点区域,将近年来火灾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大量火灾隐患建筑成片毗邻,周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以及居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三合一”现象屡禁不止的区域列为整治重点,纳入地区整体发展规划,逐年持续地、有计划地推动治理工作。
 
      强化部门联动。依托各级综治、消防委平台,将综合治理与各部门职能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公安、消防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工商、安监等部门对无法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关停、查封,吊销相关证照;规划、建设部门将增建消防站点、拆除违章搭建纳入城乡整体规划,统筹启动拆、改、建工作;商务、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清退、搬离“三合一”违规住宿人员;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对区域内非法经营的单位场所予以取缔;水务、建设部门分期补设消防水源、畅通消防车道。
 
      加强治理措施。全面排查区域内消防安全情况,查清建设消防设施缺失故障、安全疏散体系不畅、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按照“一般火灾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标准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通过采取搬离、改建、增设消防设施等物防技防措施,实施查封、关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等法律手段,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完善区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置消防工作站,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每半年组织群众开展1次逃生疏散演练。
 
      突出宣传引导。搭建政府、企业、市民交流平台,采取“上级政府约谈下属政府部门主管领导,部门约谈管辖企业负责人,居村委约谈居民”的逐级约谈方式,阐明法律责任和整治期限,听取解决难点问题,努力争取支持参与。同时,在张贴公告横幅、上门告知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借力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舆论载体,专题报道治理动态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优秀做法,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和单位,鼓励市民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发现火灾隐患,形成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强大治理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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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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