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查,1.新建、扩建、改建的居住建筑工程执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情况;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3.部分在施和竣工工程执行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的情况。
今后,市建委将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在建筑节能行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探索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形成社会监督舆论氛围,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