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外墙保温及室内地墙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30号
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外墙保温及室内地墙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外墙保温及室内地墙砖工程;
1.2建设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
1.3项目概况:外墙保温:采用40厚岩棉板180kg/m3,计算位置为主楼外墙面至女儿墙顶。室内装饰:(一层至屋面)卫生间地面:采用300*300防滑地砖、墙面采用300*450墙砖。除卫生间及花岗岩、强弱电井、屋面水箱间外其它房间地面:均采用800*800地砖,走道及公共部位四周设其他颜色100mm宽裙边,踢脚线采用120mm高地砖加工。楼梯采用成品梯级砖,踢脚线采用120mm高地砖加工。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1.6计划工期:外墙保温工程20日历天,室内地墙砖工程45日历天;
1.7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专业外墙保温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标时提供).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4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时,下午 15 : 00 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报名 .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网上报名: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4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时,下午 15 : 00 至 18:00 时(北京时间),登陆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到信息股备案后进行网上报名。
备案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15737351158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领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373-7717118电话:0371-56766892
九、监督部门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