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莱西市下发通知,要求全市规划城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
该市要求,一是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相关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使用预拌砂浆的有关内容,切实保证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二是凡在规定范围内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编制概预算、招投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文件中,必须注明使用预拌砂浆。建设单位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时应对设计文件中预拌砂浆的品种、代号、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发现设计文件中未使用预拌砂浆或说明不明确的,应及时告知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和释义。三是建立在建工程统计台账,健全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在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上报《在建工程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统计表》。该市每月将对市内所有砂浆生产厂家当月生产的各品种砂浆产品抽检一次,对不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