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建委积极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发展等建筑节能工作,着力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严格标准,强化监管,确保新建建筑节能不欠新账。实施了施工图审查、现场监管、节能认定“三位一体”节能监管模式,建立了任务分配、工程备案审查、墙材现场监管、施工现场监管、节能验收“五表”,通过“五表”并结合相关影像资料,为每个新建节能工程项目建立完善的节能监管记录资料。强化过程监管,从工程开工、施工到竣工,市住建委全程跟踪,对最终达到节能标准的项目出具节能认定书,确保了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100%,施工阶段达99%。
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绿色建筑审批流程,严把规划和施工审批关。对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及大型住宅、公建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保障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行评价标识。
群策群力,强化宣传,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媒体宣传等途径,让改造单位全面了解既改管理的政策、意义及工作过程。坚持示范先行,有计划的选取建筑规模大、相对容易改造的项目,组织实施示范工程。
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实施分类补助,高标准补助浅层地源热泵和太阳能集中式及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项目,引导和推广节能效果好、副作用小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有力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高水平、规模化应用,也加快了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示范项目建筑面积462万平方米,折算面积26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示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