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发展新型墙材的意识,新沂市墙改办在上半年开展的发展新型墙材宣传月活动中紧紧围绕 “发展新型墙材、建设美丽新沂”这一主题,突出《条例》修改决定中涉及的三个条款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一是现场宣传。采用标语、横幅、展板、墙体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6次,张贴或悬挂标语、口号、宣传画20条(幅)。
二是工地宣传。向开发商、建筑商宣传发展新型墙材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利用各种场合和时机宣传《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严肃性。
三是加大对新修订《条例》中“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罚款”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四是宣传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重要性。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墙材革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间接地宣传《条例》精神和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严肃性、重要性,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随意减征、免征和缓征,起到较好地宣传效果。
五是电播搭台,开展墙办主任走进“新沂之声”直播间,通过电话和短信,以电波的形式与市民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对听众提出有关发展新型墙材方面的知识进行解答。扩大了宣传氛围,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