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为县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实施意见,一是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
砂浆工作,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于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经济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能。三是确定了水泥、预拦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义务。四是确定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时间(县建成区自2015年10月1 日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五是要求现有以生产袋装水泥为主的水泥生产企业在2016年底前进行技术改造,达到80﹪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六是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