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1201G14010
项目名称:双河粮库翻建保温钢板平房仓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河粮库翻建保温钢板平房仓项目由北发改备案[2014]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双河粮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部分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54%,自筹19.4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化市双河粮库有限公司院内
2.2 建设规模:约21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开竣工日期2014年8月30日—2014年10月31日 总工期:6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用企业锁登陆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报名(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现场报名时请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建造师)、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申请人另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投标单位所在地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已完成的截图,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8.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市双河粮库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双河镇
联系人:王利
联系电话: 133945568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
联系人:隋智慧
电话:0451-82382743
传真:0451-8252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