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高台县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稳步实施供热计量改革,细化建筑节能管理,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推进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该县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利用夏季气温适宜的有利时机,采取政府适当补贴奖励,产权人、供热单位等各受益方合理出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居民住宅楼楼体外墙及门窗、屋面进行保温改建和改造,并在各住户室内安装热计量表、温控阀等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设施,以降低采暖耗能、减少用户的采暖费用。通过改造,可使建筑物能耗水平降低40%—50%,居民楼采暖期室内平均温度提高2至3度,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同时全面加强改造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施工安全、质量全程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让政府放心,百姓满意。2011年至2013年,全县已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11万平方米,受益用户达1744户。2014年市上下达该县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0.5万平方米,现已开工7.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