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秩序,确保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从根本上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2014年8月14日上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执法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建筑工程是否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相关手续;是否按照消防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是否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有临时消防水源;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防火材料是否满足防火要求;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同时,大队监督员还就工程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提示性”检查,要求施工单位进购的消防产品必须取得市场准入许可,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经检查发现,佳兴宇在建工地未经消防部门设计审核便擅自施工。执法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在建工地进行了临时查封,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消防深入辖区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