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暖房子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长公联字【2014】2号文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取两阶段评标方式,选择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本项目总面积为9.1万平方米,共分一个标段。
2.2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暖房子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暖房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内容:外墙保温、屋面防水。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6计划监理服务期:2014年9月25日至2015年6月30日。
2.7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2.8监理费:监理取费暂定每平方米1.2元。(最终结算参照长政公联字[2011]4号文件,执行浮动比例。如有“暖房子”新文件发布,按新文件执行。)
2.9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每个标段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总监代表1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证书。其他监理人员至少配备6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监理企业参与此次投标需到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长春市本地企业请在网上自行报名,长春市以外企业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祥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郝黎明
电 话:0431-8491095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