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大修及改造预制直埋保温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NMGTF-2014-81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制造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其中直埋夹套管为AX级)。
3.具有钢管、管件及保温材料(颗粒和液体)的产品质量合格证。
4.投标人应提供保温材料(聚氨酯和聚乙烯)近一年的外购合同及厂家或代理商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五、招标内容:预制直埋保温管。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盖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钢管、管件及保温材料(颗粒和液体)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红色公章),钢管及保温材料(聚氨酯和聚乙烯)的外购合同及授权书。
七、标包划分:项目共一个标包
八、报名及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4年8月22日
九、报名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十、报名及获取文件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A座104a室
十一、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十二、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8月28日14时 30分
十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15时 30 分
十四、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中心D座310室
十五、开标时间:2014年8月28日15时 30 分
十六、开标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中心D座310室
十七、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十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A座104a室
二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16660052501052
二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设银行包头鹿城支行
二十二、经办人名称:高曼
二十三、联系电话:0472-6981858、1535490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