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3年12月为止,萍乡市仅有5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进入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内,生产总量在3.5亿标块左右,发展缓慢,有的县(区)虽然有新型墙材产品生产企业,但基本都是规模小,工艺较落后,达不到进入省目录内企业的要求,因而进入省目录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寥寥无几,严重制约了我市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推广和应用。为改变这一现状,市墙革办采取以下措施,迅速推动新型墙材企业的发展。
1、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新型墙材企业要发展,就必须靠市场应用来推动,市场应用就必须靠执法监督检查来落实。今年上半年经过严密部署,统一行动,我市各县(区)出动执法监督检查达到近150次,对建设项目没有使用新型墙材的进行劝导,督促检查做到常态化,效果明显。
2、加强政策宣传导向作用
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进行政策宣传,全面宣讲使用新型墙材的目的,保护耕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同时也使我们的建设工程达到建筑节能的要求。通过多次宣传讲解,逐步改变观念,提高意识。
3、规范专项基金返退
严把专项基金返退验收关,每个开工项目在办证服务大厅办理手续时,我们发放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告知单,同时提供进入省目录内企业的信息,联系方式等,为建设单位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使用新型材料意识;对违规不使用新型墙材产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通过以上的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出现一个发展小高潮,上半年已有4家企业符合认定条件,列入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建设单位使用以上目录内的新型墙体材料,可按规定申请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下半年又有近10家墙材生产企业拟申报,市墙革办已到现场核查并通过质量抽查,拟对符合条件要求的3家企业予以申报。届时我市将有12家进入省目录内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新型墙材生产总量的提升,给建筑市场提供有力的需求保障;同时也改变了个别县(区)没有一家列入省目录内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现状。随着新型墙体材料的迅速发展,逐步使市场接受新型墙材产品,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使用新型墙材产品的牢固意识,从而达到大力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