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旧宫镇南街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9月10日,大兴支队联合派出所依法对北京紫罗兰制衣有限公司和北京雪韵宏诚商贸有限公司员工宿舍予以临时查封。
9月9日上午,大兴支队监督员在对北京紫罗兰制衣有限公司和北京雪韵宏诚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员工宿舍使用聚苯夹芯彩钢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支队监督员联合派出所对北京紫罗兰制衣有限公司和北京雪韵宏诚商贸有限公司员工宿舍进行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支队执法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记录了负责人的陈述。该单位负责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保证立即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