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建设厅建筑节能检查组对该市的民用建筑节能进行了专项检查。 结果显示,少数建设单位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了节约成本,擅自取消和改变已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要求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不按节能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监理、施工;部分项目虽采取了节能措施,却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针对这些情况,扬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已责令相关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对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单位及个人将网上通报,并进行进一步查处。同时决定,对今后的项目工程,凡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