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加大了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及监管力度,建筑市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认知度正逐年提升,但新墙材在生产、应用及推广过程中仍面临一定的问题和挑战。主要为:一是周边县市未认定、无资质的新墙材不断冲击常熟市场;二是有一些无标识、龄期不满、质量不合格的新墙材流入建筑工地;三是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规范正确砌筑新墙材,致使部分墙体发生开裂现象,给新墙材的推广应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在生产、应用环节的质量监管,相关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产环节管理。新墙材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出厂产品养护龄期充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要求;严格开具产品出厂合格证,合格证须经市新墙材协会加盖企业产品标识章;严格执行产品标识制度,在我市销售使用的新墙材产品必须具有标识(加气砼砌块标识覆盖率≥50%,其余新墙材产品标识覆盖率为100%),使用无标识产品的建设工程不予返退墙改专项基金;严格执行销售流向信息申报,对不报、漏报、少报新墙材销售流向信息的工程,按使用未持有《认定证书》的墙体材料处理;严格开具销售发票和送货单,对未填写工程名称、品名、规格、数量等关键内容的发票或送货单不作为返退墙改专项基金的有效依据。
二、严格产品进场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禁止无认定证书、无产品标识、龄期不满、无合格证的新墙材产品进入工程,对于经复试不合格的新墙材,应当及时、坚决清退出场,不得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程序加强监管。
三、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砌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等相关规范和图集要求。施工单位应针对不同品种的新墙材制定砌体专项施工方案,并配套专用砌筑砂浆;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及教育,提高砌体及相应构造措施施工质量,避免砌体裂缝、渗水等质量通病的发生。监理单位应加强砌体砌筑、粉刷过程的质量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监管。
四、强化联合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加强全市范围内新墙材在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市住建局将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力度,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施工、监理的行为;市墙改办将对全市新墙材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对违规生产的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新墙材认定管理办法》处理;新墙材协会应加强行业购销合同管理,新墙材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一周内提交协会汇总,合同中明确的品名、规格、强度等指标将作为管理部门质量监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