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0月29日公布的2014年第3季度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一成产品抽检不合格。
本次抽查了180家企业的18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8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沈阳盛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汇阳防水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禹神新型防水材料厂、上海林鹤特种防水材料厂、浙江星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舜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庆越球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快来防水防腐有限公司、新乡市双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市金太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八四八化工厂、灵宝市辉宇防水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达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建新建筑防水材料厂、成都强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桂湖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其中,沈阳盛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属于2013年、2014年同一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企业。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接缝剥离强度、低温柔性、可溶物含量、加热伸缩量(纵向)、热空气老化(纵向拉伸强度保持率)、热空气老化(橫向拉伸强度保持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横向)、持粘性、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渗油性、最大峰时延伸率(纵向)等。
河南省是本次企业抽查合格率最低的省份。河南省也是我国防水材料企业较多的省份,获证企业约有52家。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比较单一,主要生产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两种产品。只有少数几家企业产品涉及高分子防水材料,主要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本次国家监督抽查中,河南省抽查企业9家,不合格企业为5家,占不合格企业家数的28%。合格率为44.4%,远低于全国平均值的90.0%。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自198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监督抽查。2007年至2013年期间开展的监督抽查中,产品合格率都未超过90%。2013年、2014年,质检总局连续两年将防水产品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重点产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