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住宅楼节能改造工程已由莒南县人民政府以莒南政字 [2014]12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 、自筹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施工总面积 45700平方米,其中;
一标段:保安大队家属院;
二标段:金盾嘉苑;
三标段:看守所家属院
2.2 建设地点:县城隆山路中段西侧;
2.3 计划工期: 100天;
2.4 招标范围:公安局住宅楼节能改造工程 中的供热管道计量改造、外墙保温、门窗改造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三级以上 ( 含三级 ) 施工 资质,具有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 专业 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县外企业须持县住建局开具的招投标备案证明原件)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五楼)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年11月 3 日至 2014年11月 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五楼)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电子光盘 100 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2 4 日上午 09 : 3 0 时分,地点为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 、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莒南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县城人民路 193号 地址: 莒南县城黄海路 21 号
邮编: 276600 邮编: 276600
联系人:卢俊怀联系人:董工
电话: 18553908619 电 话: 15725983016
传真:传真:0539-7318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yzhb.goo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