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供暖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 [2013]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镇市南大桥西北侧、法院东南侧、鼓楼西北侧、二校北侧四块区域;
2.2工程概况:敷设供热管道总长 2820米 ,管材采用聚氨酯保温钢管,新建换热站四座;
2.3 招标范围:北镇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供暖工程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40天, 2014年 12月 2日 开工, 2015年 1月 10日 竣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4年11 月 9 日,每日上午 8: 00 时至下午 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 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4年11 月 9 日,每日上午 8: 00 时至下午 16: 00 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 2 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30 时,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 5 日上午 9: 30 时,开标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镇市建设大厦 4楼
邮 编: 121300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话: 0416-6898266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凯旋大厦 A座 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 先生
电 话: 0416-2826088
传 真: 0416-282608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