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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政府出台《方案》整治劳动密集企业隐患

来源:文水消防作者:武熊飞 曹晋 2014-12-16 阅读:2421
  

       为深刻吸取山东寿光“11•16”化龙镇龙源食品公司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深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政府出台了《文水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政办〔2014〕116号),全力部署清剿该类企业消防安全隐患。
 
       《方案》指出,在摸清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自防自控能力。
 
       《方案》以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作坊,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方案》实施时间从2014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并对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一)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二)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三)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四)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六)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七)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八)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九)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此外,《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各地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乡(镇)党委、政府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县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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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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