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由北京(楼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委员会主办的“2014年度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会”在北京大方饭店召开。来自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局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有关从事绿色建筑开发、设计、施工、运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主任赵丰东同志主持。中国建筑(601668)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修订的背景总体思路、及编制概况、编制特色等进行了说明。参与标准修订的专家鹿勤、曾捷、于震平、林波荣、赵宵龙、宋凌等分别按不同专业,结合典型案例对标准的条款内容、评审要点进行了解读培训。
我国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第一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十二五”以来,我国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2006年版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其列入修订计划,由原主编单位负责修订。
此次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系统总结了过去多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经验,解决了以往标识评价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与2006版相比,新标准修订主要涉及5各方面:一是适用范围扩展至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二是评价阶段划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两个阶段;三是评价方法由原来的按达标条文数评级变为打分评级;四是节能指标体系基本覆盖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各个环节和阶段;五是为鼓励提升和创新,增加了加分项评价。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必将使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向着更加科学和更符合实际的方向发展,也将会引领我国绿色建筑走向更高的水平,并为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更大力度地推进节能减排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修订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会议的召开将为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使相关从业人员深入理解标准条款含义、准确把握标准相关要求和评价应用要点,保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是全国较早开展地方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省市之一,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于2011年8月发布, 2012年9月正式实施。截至2014年10月,我市共有92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其中设计标识80个,运行标识12个,总建筑面积达1049.7万平方米,项目涉及住宅、公建、学校、展览馆和工业建筑,项目质量和数量均居全国前列。2014年4月,北京市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委联合发布《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二〔2014〕665号),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旨在引导建设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快速发展。2014年北京市绿色建筑奖励项目6个,奖励面积95.6万平方米,奖励资金1585.9万元。绿色建筑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市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技术产品生产应用等方面的绿色创新,提升了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水平,有效带动了建筑领域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开始后,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也相应展开,以实现与国家标准的呼应、对接,因地制宜推进北京市绿色建筑发展。目前修订工作已进入标准试评阶段,预计2015年底将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