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2014年相继发生浙江温岭“1·14”火灾死亡16人、广东揭阳“3·26”火灾死亡12人,山东寿光“11·16”火灾死亡18人。此类企业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公安部消防局工作部署,深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一年
从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此次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目的就是要通过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专项治理时间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底。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此外,结合对深圳近几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特点分析研判,消防监督管理局将人员密集场所也列入了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各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抽取一定比例的宾馆、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专项治理披露九大重点
治理重点包括:
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区域还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拒不整改企业贷款都难 重奖隐患举报者
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经信、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深圳市将给予重奖。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通过公安消防部门设立的举报投诉热线“96119”和“12350”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据悉,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500至2000元的奖励。
行动期间,各区政府、街道办和公安消防部门还将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组织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通过舆论监督压力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