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建委获悉,《天津市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于近日发布并开始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冬期施工工程质量的巡查、检查力度,凡是违反禁令违规施工的一律停工,并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十项禁令”包括:严禁不按审批合格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施工;严禁雨、雪及大风等恶劣天气浇筑混凝土;严禁环境温度低于0℃砌体砌筑;严禁钢结构工程室外防火、防腐涂刷和无防护遮蔽措施钢结构及钢筋焊接施工;严禁冷粘法、自粘法防水卷材铺贴及涂料防水层涂刷施工;严禁化学植筋、化学后置锚栓施工;严禁幕墙、门窗工程室外打胶及发泡施工;严禁外墙外保温施工;严禁外檐湿作业及环境温度低于5℃内檐湿作业施工;严禁道路工程基层及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装施工。此前2007年发布并实施的《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