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浙新墙办〔2014〕15号文件及湖新墙办〔2015〕4号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做好2015年《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检验室合格证》“两证”换证工作,德清县结合自身认定证书到期时间早、数量多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启非烧结类新墙材认定产品换证工作。
德清县新墙办历来一直非常重视新墙材产品认定(换证)工作,以各项认定条件为依据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每年联合相关检测部门对认定产品开展质量抽查,严把“质量关”。
二是加强产品标识化管理,一方面严格落实烧结类企业标识率达100%,加气类标识率达50%,混凝土砖类标识率达30%要求,对混凝土砖类企业每年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确保标识规范化,另一方面做好在建工程墙体材料中间验收时标识的检查,对无标识产品坚决不予返退新墙材专项基金。
三是加强检验室管理,每年不定期开展检验室人员专项培训,2014年更是开展检验室人员口述操作技能考核竞赛,以进一步巩固检验室人员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此次换证,德清县已召开专项会议完成非烧结类新墙材认定产品换证部署工作,并邀请湖州市新墙办及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相关专家对混凝土砖类企业检验室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根据计划安排将于4月10日前完成16家非粘土烧结类新墙材企业产品换证初步审核,并将资料上报至湖州市新墙办,争取5月份之前完成换证所有工作,为企业切实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