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通报了首批建筑企业优良业绩和不良行为。此次通报涵盖了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良业绩信息及近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执法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优良业绩企业335家、存在不良行为企业133家。
据了解,良好行为以及不良行为信息发布期限为3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超过3年的转为档案保存。
陕西省要求各地加大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要不定期进行通报。
同时,各建筑业企业在省(境)外获得的表彰、奖励等良好行为,可在获得表彰、奖励之日起1个月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上报,经核实后将其登记为良好行为。各建筑企业如对记录的不良信息有异议,可于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核查申请。经核查存在错误的,将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