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新墙办下发了《关于返退建设单位“墙改专项基金”实行公示的通知》,从建章立制层面入手,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保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工作的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通知》规定,凡湖州市建筑工程缴纳的墙改专项基金预缴款在核算返退阶段,各县、区新墙办应当将该项目墙改专项基金返退比例及拟返退金额在各地经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通知》要求,各县、区新墙办自今年6月1日起应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如实公示项目返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疑要认真对待、及时沟通、重新核算,并将重新核算的拟返退比例与拟返退金额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反馈。对存有疑议的返退项目,也可委托有资质审核单位进行墙材专项审计,以专项审计报告确定最终墙改专项基金返退金额。
通过网上公示,即规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接受了社会监督;又能更好地发挥新墙材专项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建设单位使用轻质、高强、自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