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政府近日出台了《马鞍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5年起,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必须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7年末,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实施全装修,新建住宅中全装修比例达到20%。
为了把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各领域、全过程,马鞍山市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也进行着积极探索。目前,马鞍山市首个住宅产业化示范工程——银塘组团76栋楼已见雏形。《意见》规定从今年起马鞍山市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而此次《意见》的实施,则标志着马鞍山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已由试点推进转变为全面推广。
《意见》规定,2016年前为“试点推进期”,2017年前为“面上推广期”,建立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明确了推广适用技术、支持企业发展、推进工程建设、强化质量监管、加大科技攻关以及加强宣传培训共6个方面的鼓励政策和工作措施。
这三年内,马鞍山市将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切入点,逐步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争取2015年新开工建设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面积达20万平方米,2016年达30万平方米,到2017年累计达到100万平方米,且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17年末,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实施全装修,新建住宅中全装修比例达到20%。同时,《意见》明确指出,自2015年起,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必须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