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笔者从贵州省人大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贵州将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于5月13日至15日分别赴黔东南锦屏县、天柱县等十五个县,就黔东南州各县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贵州省广大农村特别是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民族地区,受经济、文化、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村寨数量众多,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布局密集、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匮乏,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并迅速蔓延,一次受灾几十户甚至上百户的火灾时有发生。据统计,贵州省共有50户以上的木质结构建筑连片自然村寨共4229个,其中黔东南州就有3922个。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分别赴黔东南州锦屏县、天柱县、岑巩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丹寨县、麻江县、雷山县、三穗县、剑河县、台江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共十五个县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情况、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消防职责情况、社会单位依法加强自身消防管理情况、木结构房屋密集村寨消防安全改造情况、农村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实施农村消防管理情况、传统村寨旅游开发所采取的消防管理和保障措施、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市政消防供水等重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同步建设情况、城市综合体、大型房开项目、工业园区消防管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