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对广州市生产领域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3家企业生产的54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 4897.1-2003《刨花板 第一部分:对所有板型的共同要求》、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T 15104《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15102《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标准,对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含水率、弹性模量、浸渍剥离、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鹏亿贴面厂生产的一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1220×2440×18)mm E1级 2015-03)被检出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香烟灼烧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市湘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1220×2440×16)mm E1级 2015-03)被检出表面耐香烟灼烧项目不合格。目前,均在整改复查中。
据质监部门介绍,吸水厚度膨胀率是人造板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指标,是考核人造板在使用过程中随空气湿度发生变化时的尺寸稳定性的指标。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人造板在受潮后强度就会明显下降,且会出现表面突起甚至脱落,严重影响使用寿命。不合格原因是基材热压工艺不过关或施胶工艺质量差,致使产品遇潮易膨胀、遇外力易开裂。
表面耐香烟灼烧性能测定的是强化木地板产品表面耐磨层对点燃香烟灼烧的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产品表面的阻燃性能。表面耐香烟灼烧不合格将导致产品的阻燃性能和抗冲击性能及强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