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6-2014)要求,对所有新墙材企业在进行省级新墙材企业产品目录初次申报、续报及申请省级新墙材专项基金补助前,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必须达到限定值或先进值。
4-5月份,省墙革办委托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市23家新墙材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测,烧结类企业15家,蒸压加气类企业8家,每个企业检测周期为2个工作日,检测结果全部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都在限定值以上,其中有8家企业达到先进值。
执行好新墙材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节能降耗优化升级,增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对企业来说是一次革命和挑战,这个限额标准是贯彻国家能源法的具体体现、具体措施,要求我们要调整行业结构,大力推进新墙材行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节能降耗项目、节能降耗产品;推广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新墙材生产节能降耗技术,通过技术革新深挖节能降耗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