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6月18日上午,郯城大队依法临时查封2家使用聚氨酯夹芯板(彩钢瓦)搭建的员工宿舍。
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辖区山东维肯机械有限公司、临沂朝钢五金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员工宿舍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搭建的员工宿舍,且未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两家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在查封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出示了证件,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耐心的对两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责令两家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隐患并到消防大队接受处罚。
目前,两家单位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工作,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