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从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组织对全省人造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涉及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87家企业生产的人造板产品107个批次。13家企业的13个批次的产品检验不合格,问题产品检出率为12.1%,问题企业发现率为14.9%。
本次抽查依据依据GB/T 5849-2006《细木工板》、GB/T 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20240-2006《竹地板》、GB/T 9846.3-2004《胶合板 第3部分: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CCGF 306-2010《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细木工板、胶合板、实木地板、竹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CCGF 306.2-2010《中密度纤维板》、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CCXZ 5281-2013《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 21140-2007《指接材 非结构用》、GZCCXZ 5263-2013《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指接材 非指接拼板》GB/T 4897.3-2003《刨花板 第三部分》、GB/T 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等标准、实施规范和实施细则要求,对人造板产品的含水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耐磨、握螺钉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