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生态资源,全面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墙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进县城“禁实”工作,甘南藏族自治州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出台了《甘南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从2015年6月25日起开始实施。
《实施细则》从规范征收主体、统一征收标准、统一票据管理、明确征收范围和模式、确定验收和返退程序、明确专项基金使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甘南州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照《甘肃省县城“禁实”工作验收标准和办法》,从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等方面对县城“禁实”工作做了具体说明,以此来推动该州的县城“禁实”工作。
《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将有效规范全州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顺利推动县城“禁实”工作,促进甘南州墙材革新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