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规定了马鞍山市将全面推广预拌砂浆。
《实施意见》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市建成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必须全部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当涂、和县、含山三县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计划在2016年底实现县城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目标。
《实施意见》实施后,全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将禁止砂浆材料进入和堆放,此举既杜绝了建筑扬尘和建筑噪音的污染,又加快了建设进度,同时提升了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