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节能工作的不断进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中央国家机关近年来在新建建筑、燃煤锅炉改造、电梯更新项目当中,普遍采用了节约型产品和设备。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政府部门,在节能政策、能耗统计、建筑节能、测量节能、政府节能采购、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等方面也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实践证明,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不仅有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效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推动全国性的节能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水平。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政府机构节能。
大力发展政府机构节能,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协调推进。政府机构节能涉及各级政府机构及诸多行业,必须统筹规划,科学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由点到面,整体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要根据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搞好动员部署,抓好试点示范,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节能工作。
大力发展政府机构节能,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搞好试点示范。首先要抓好办公建筑节能;其次抓好公共用车节能,降低油耗;再次要把好产品关,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同时,要在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通过加强全过程监控、实施节能改造、改善节能运行管理、推广节能新技术等办法,创建一批“节能型机关”、“节能型医院”、“节能型学校”,引导政府机构实行节能消费。
大力发展政府机构节能,必须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规范化节能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宏观引导,节能服务市场运作,以及服务人员及时参与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完善政府机构节能投资管理体系。要全面开展能耗统计,加强日常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政府工作人员节能意识。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