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通过今后5年时间的努力,全区将基本建立起“政府监管引导、企业自主节能、中介有偿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的节约能源新机制,提高全民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到2010年,该区能源利用效率将达到40%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年均下降4.4%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节能率达65%,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30%,并建成20家节能示范企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南湖区将进一步健全节能监管网络。为从源头上加强控制,该区将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不符合行业生产定额标准的将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其整顿,直至关闭。为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该区还将强化政策支持体系,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区一级设立节能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示范项目、节能宣传、节能服务及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生产、推广补助等。建立技术推广体系,支持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针对能源紧缺的现状,加速天然气等能源的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利用,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居民广泛使用太阳能技术产品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