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消防大队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位于阿尔山市温泉街卧龙城施工工地工棚采用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彩钢板,大队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建筑工地工棚主要结构是否经过阻燃处理;是否使用合格的保温材料;工棚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检查发现卧龙城施工工地工棚采用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彩钢板。针对该单位的消防隐患监督检查人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对工地民工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要求他们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注重生活、生产用火、用电细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