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中密度纤维板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结果,山东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015年2-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中密度纤维板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中密度纤维板产品。依据GB /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和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中密度纤维板产品的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枣庄市捷利木业有限公司、山东新博木业有限公司、菏泽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巨野顺源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