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严格控制建筑施工现场二次扬尘污染,市住建委出台文件规定,明年1月1日起,亳州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各县区规划区明年6月1日起,所有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违反“禁现”行为的建设工程,将受到严肃处理。
记者从市建管处了解到,凡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违反“禁现”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处罚。对未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不得参与建设工程评优活动,对预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予退还,对严重违反砂浆“禁现”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
文件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理也进行了规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而造成扬尘污染的,依照相关条例,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