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自1973年开始制定明确的建筑节能目标,40年来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不断发展完善,建筑能效指标不断提升。德国推动建筑节能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一、法律法规:立法和国家监控
在全德国范围内加强政府机构及检验、检测、鉴定专业人员对在建及已建成建筑的监控,保证现行的法律规定和节能标准得以落实。
二、财政激励:全国性和地区性资助计划
全国性资助计划+各联邦州银行还实施各种地区性的资助计划,资助范围包括既有建筑保温工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及符合复兴信贷银行“高能效房”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
三、市场工具:
A、培养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和工程师,开展专业工种业务培训
提升高校所开设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教学平,做到综合考虑和正确处理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复杂关系。有针对性地对专业工人进行培训,确保正确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构件。
B、为对比、评估建筑能耗提供方法和依据:
为了便于比较和评估不同的能耗标准,必须采用统一的计算依据和测算方法,例如德国“能源证书”“DGNB绿色评估认证体系”的计算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