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新增节能建筑3860.28万平方米,“十二五”末,预计全省城镇民用节能建筑累计4.49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末的1.7亿平方米增加2.79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40.37%。“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强力推进75%居住节能建筑和65%公共节能建筑建设,大力推动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发展。
据了解,多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2013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在执行6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2014年10月1日,保定市区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强制执行75%节能标准;唐山市中心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我省已对居住建筑执行75%标准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廊坊、承德等市于本年度陆续执行75%节能标准,邢台市已开工5.35万平方米,秦皇岛、石家庄、衡水等市拟于2016年推行新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自今年5月1日实施,为中国此类建筑的设计开了先河,也成为继瑞典之后世界范围的第二个被动式低能耗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我省成为继北京、天津等省市外,较早颁布实施这一工程建设标准的省份。
当前,全省已累计竣工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在建和设计阶段项目近4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