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自贡支队荣县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1家违规使用彩钢板的建筑工地进行了临时查封。
当日上午,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四川九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的荣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三期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程临时办公用房为彩钢板搭建(荣县河西新区C2-01地块,面积约38平方米),其芯材为聚氨酯泡沫易燃材料,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4.2.1条规定。考虑到该施工场地临时办公用房用易燃材料建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大队决定对该工程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其违法事实、查封依据等内容。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工地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此处火灾隐患的危险性,表示将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工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