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供热办获悉,经过大量现场摸底调查工作,乌市供热办已将204.6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分至乌市热力总公司、华源热力公司等7家供热单位。目前,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设计招标和施工图纸设计,供热单位也已相继完成施工招标工作。乌市供热办要求各供热单位在3月10日前完成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于采暖期结束后开工建设。
以供热单位为实施主体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不但能够解决改造任务多位于老旧小区、业主单位自筹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更能有效解决以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建管分离、供热计量改造不符合供热单位技术要求的问题。改造项目完成后,不但能通过围护结构的改造降低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并将室内温度、供热参数、换热站运行状况上传至供热单位的监控平台,实现“可调、可控、可计量”,最终实现改造小区供热能耗大幅下降的目标。